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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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规范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文华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3262;湖北省招生代码为1237,其他省(市、区)以当地公布的我校招生代码为准。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等学校。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文华学院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文华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对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第六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或传统志愿录取。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