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国标代码:13262 / 湖北招生代码:C203
信息公开栏 News Center
相关推荐 / News 查看更多>>
1
2021 - 06 - 24
招生专业、科类(选考科目)、计划数、学费标准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为准
2
2022 - 06 - 20
招生专业、计划数、选考科目/科类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3
2022 - 06 - 20
招生专业、计划数、科类/选考科目、学费标准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考试院发布的为准
4
2023 - 06 - 05
2023年文华学院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一览表招生专业、计划数、科类、选考科目及学费标准等以各省考试院或招办发布的为准序号学部专业名称计划数科类“3+1+2”模式“3+3”模式学费标准(元/年/人)首先科目再选科目选考科目本科1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5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8002软件工程12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8003通信工程10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4电子信息工程8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5电子信息工程(中职)40电子电气类220006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8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7物联网工程7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8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14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9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职)40机械类220001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15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11智能电网信息工程4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12智能制造工程7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13增材制造工程4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14机器人工程11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15能源与动力工程10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16城市建设工程学部土木工程9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17建筑学70文理兼收物理或历史不限物理2200018城乡规划70文理兼收物理或历史不限物理2200019给排水科学与工程70理工物理不限物理2200020环境工程70...
5
2020 - 07 - 0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依法治招”的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规范我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文华学院。学校国标代码为13262;湖北省招生代码为1237,其他省(市、区)以当地公布的我校招生代码为准。 第三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等学校。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文华学院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文华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监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对我校2020年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第六条 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其职责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录取规则实行平行志愿或传统志愿录取。第十条 学校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实...
产品中心 / Products

文华学院202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日期: 2022-05-23
浏览次数: 60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文华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文华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文华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文华学院

二、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四、学校代码:国标代码为13262;湖北省招生代码为C203,其他省(市、区)以当地公布的我校招生代码为准。

五、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六、网址:http://www.hustwenhua.net

七、咨询电话:027-87599198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委员会,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本科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全面负责、全程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相关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设普通本、专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第八条: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通过文华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hustwenhua.net)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参加征集志愿。

第十一条: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经教育部备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或降分投档项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认可其优惠分值;考生高考成绩(含加分)相同时,按照省级招办的投档排序规则确定优先投档顺序。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内蒙古招生按计划数1:1进行投档,专业安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录取确定专业,不设置专业分数级差,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在科类投放的所有专业计划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投档的成绩同分排位确定专业录取顺序;投档时如无成绩同分排位的省份,高考总分(含加分)相同时,依次按照综合、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专业录取顺序(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专业录取顺序)。

第十五条: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我校2022年不组织艺术类校考而直接使用各省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一测试成绩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合格线。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相关要求。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参照我校综合成绩算分方式排序投档,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基础上,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舞蹈类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我校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得到辅导员、学部、招生办、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视为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应征入伍新生需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和保留学籍手续。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第二十条:新生学籍注册后,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成绩合格,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文华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文华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22年本、专科生的招生,自公布起开始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文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分享到:
推荐新闻
2025 - 03 - 06
省份批次科类投档最高分投档最低分湖北艺术本科统考批美术类575.6545.6舞蹈类522.62507.54本科普通批历史类(01组)497465物理类(02组)498474物理类(03组)502458技能高考本科批电气电子类635612机械类614590专科普通批历史类417258物理类448286上海本科艺体甲批平行段美术类综合改革441.08437.23本科普通批综合改革414403江苏艺术类本科提前批美术历史类460452美术物理类471465本科普通批历史类508478物理类484462湖南本科提前批舞蹈类271.9270.9美术类281.1275.2本科普通批历史类483458物理类459435专科普通批历史类370212物理类399311贵州艺术本科美术类495.5481.41本科普通批历史类484446物理类440392宁夏艺术本科B段美术文史类471.5458.25第二批本...
2023 - 06 - 05
2023年文华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或招办公布的为准)
扫一扫浏览手机网站 招生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浏览手机网站 招生微信二维码
文华学院—招生信息网
电话:027-87599198    87583391/92/93(6-9月开通) 
邮编:430074
地址:中国·深圳·宝安中心区·宝源路F518时尚创意园15栋3层
地址:湖北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Copyright© 2018-2021文华学院  鄂ICP备09023313号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