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国标代码:13262 / 湖北招生代码:C203
报考指南 News Center
产品中心 / Products

湖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检须知

日期: 2014-05-08
浏览次数: 973

1、考生如何了解高招体检的标准和具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高等学校的考生都要参加高招体检。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48号)(以下统称《指导意见》)对高招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放宽了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调整了不能录取的专业,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简化了病种,细化了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考生可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edu.cn/)查询具体内容,或到各县(市、区)招办及体检医院了解体检标准和体检的具体要求。还可通过高校招生章程或向有关高校咨询了解高校招生中不同专业对身体条件的特殊要求。

2、我省高招体检的主要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高招体检的主要工作程序包括:各县市招办制订并公布体检日程安排—中学组织考生参加体检—医生按各项目对考生进行体检—医院录入体检信息并核对—通知考生体检结果(发放《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或考生上网查询),考生签字确认—有异议的考生申请复检--各地上报体检信息。

3、考生体检在哪里进行?何时进行?

体检机构由当地招办和卫生行政部门共同商议确定,考生体检在确定的体检医院或体检站进行。全省高招体检时间一般从3月中旬至4月中旬进行。具体体检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由各县市招办确定并公布,考生要注意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4、高招体检主要检查哪些项目?

高招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项目,它们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仅检查转氨酶,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5、考生参加体检前应注意什么问题? 

注意县市招办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了解体检时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参加体检。

保证较充足的睡眠。睡眠不足或过度疲劳可能导致免疫力下降,容易患上感冒,可能导致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

体检前不要服药或吃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会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若因疾病不能停服药物,体检时应向医生讲明。

色盲、色弱等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不要烦恼。填报志愿时避开限报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这样既能够正常学习,又能够避开毕业后选择工作的麻烦。

有高血压家族史和体形较胖的考生要注意血压的问题。平时要测一测自己的血压,如果血压高应在医生指导下系统治疗,有些是非药物治疗就可以控制的,如低盐饮食、消除紧张情绪、适当体育运动等。

如果在平时的检查中发现过心脏杂音,且杂音较响、较粗糙,使医生发生过疑问,最好在体检之前先到医院做一个心脏彩色超声检查,并将检查报告单提供给体检医生参考,由医生做出判断,避免再次复检。

体检前一天不要剧烈运动,饮食要清淡,早点休息。体检当天要穿宽松的衣服便于穿脱。

6、考生如何填写既往病史?

《指导意见》中规定: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高血压病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不能自理的考生,高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不影响其他学生的学习,录取时一般不受限制。虽然对某些疾病录取原则放宽,但作为考生本人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这样有益于填报志愿,学校录取时也可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如果隐瞒病史,不符合《指导意见》中的录取规定,即使录取,入学复查也会被招生学校发现并取消入学资格。因此,考生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应把认真如实填写既往病史视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既往病史是指以前患有较严重的疾病(主要是《指导意见》中所列的疾病,一过性疾病不在此列)或主要脏器(如:心脏、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手术,目前恢复情况如何。填写方法举例如下:

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缺损0.3cm,曾在湖北省人民医院确诊,不需要手术,(有医院诊断证明)现生长发育良好,体育成绩达标。②10岁时曾患肺结核,系统治疗一年半,现已痊愈。③主要脏器做过较大手术,应注明何时、何处、做过何种手术,目前状况如何。如:2000年在湖北省人民医院做房间隔缺损修补术,术后恢复良好,体育达标。

没有既往病史者,则在栏内填“无”。

“残疾考生”是指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考生。残疾考生在既往病史栏内描述残疾部位,有残疾证的考生请注明残疾证号。

7、体检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要服从学校和体检单位的指挥,遵守体检纪律,维护体检秩序,不在体检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保持平静的心情。体检时不戴隐形眼镜。考生要注意查核自身所体检项目是否已检查完,不要漏项。要注意及时了解自己的体检单项情况,发现与自己的身体状况不一致的,要及时向医生提出来并核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体检单位规定的程序向学校或体检单位反映,安排复检。

8、为什么考生要高度重视《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

《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上记录了考生本人的各项体检结果,并针对考生体检中的问题提出了填报志愿的有关指导意见,对考生了解自身身体情况和填报志愿有较好的参考作用。考生及时查看通知单,可以发现体检中可能出现的错漏,便于复查纠正。从近几年招生情况看,往往出现因体检结果出错影响录取的情况,如身高1.7米,体检结果记载为1.1米,考生没有阅读通知单,没有提出异议,从而影响了考生录取,因此考生要注意索取和阅读通知单。有条件的市县,考生还可以在市县招办公布的网站查询自身的体检结果。

9、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怎么办?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生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一周内向县市招办或体检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在原体检机构进行复检。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可通过县(市、区)招办向省招办提出专项复检申请,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到湖北省人民医院进行专项复检。

10、高招体检专项复检地点、时间、项目和步骤是什么?

湖北省人民医院负责我省高招体检专项复检工作,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做出最终裁定。专项复检时间为5月15日至30日。

专项复检原则上是对体检标准比较难以把握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如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结核病、肝功能异常、肾炎、青光眼、肢体残缺等疾病,视力、身高等较易把握标准的项目一般不安排专项复检。

专项复检的步骤:

①考生向县(市、区)招办提出专项复检书面申请,填写《高招体检专项复检申请单》。②县(市、区)招办与体检机构审核后分别在申请单上签字盖章,然后由县(市、区)招办打印一张空白体检表。③考生凭申请单和空白体检表到省招办办理专项复检审核登记手续,再到终检医院进行专项复检。④负责专项复检的主检医师在核实复检申请单和考生身份后,按程序对需复检的项目进行复检。⑤考生带已复检的体检表及有关体检单据到省招办办理体检信息更正手续。⑥考生将加盖专用章的复检体检表交县(市、区)招办,装入考生档案袋。

11、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招生体检按什么标准?考生应注意什么?

报考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司法、安全等院校的考生,在高招体检的基础上还要在填报志愿后参加相关单位组织的体检与面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底、7月初。

报考军事院校(含国防生)考生的体检标准,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考生基本条件为年龄不超过20周岁,应届,身高:男性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放宽至160cm,女性可放宽至158cm;裸眼视力:非指挥类专业4.5以上、指挥类专业4.6以上,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等。军检、政审、面试工作由省军区组织。

报考公安类院校招生体检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基本条件为22周岁以下,外语专业20周岁以下,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左右眼单眼裸视力:理科4.9(0.8)以上,文科4.8(0.6)以上,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等。考生的体能测试、体检与面试由省公安厅组织。

司法类院校的体检与面试工作由院校自行组织,身体条件也有一定的要求,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4.7以上等。

考生填报这些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志愿时,应充分了解自已高招体检结果中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院校招生要求。从近几年招生情况看,考生不能参加军检或体能测试的主要原因是视力和身高未达到院校招生要求,因此考生在高招体检中尤其要注意自身的视力和身高情况,若发现检查有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程序复检,以免耽误军检或体能测试。


分享到:
推荐新闻
2018 - 03 - 26
文华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度校招就〔2018〕2号为深化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管理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严格管理,规范操作,优化服务”的要求,执行国家和各省、市、区关于高校招生的政策和规定,认真做好招生中各个环节的工作。第二条  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实行“十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第三条  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实行网上录...
2014 - 05 - 08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1、轻度色觉异...
2014 - 05 - 08
1、考生如何了解高招体检的标准和具体要求?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报考高等学校的考生都要参加高招体检。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148号)(以下统称《指导意见》)对高招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说明,放宽了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调整了不能录取的专业,明确了录取受限专业,简化了病种,细化了专业,对不宜就读专业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便于考生填报志愿和学校录取。考生可通过湖北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xx.e21.edu.cn/)查询具体内容,或到各县(市、区)招办及体检医院了解体检标准和体检的具体要求。还可通过高...
扫一扫浏览手机网站 招生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浏览手机网站 招生微信二维码
文华学院—招生信息网
电话:027-87599198    87583391/92/93(6-9月开通) 
邮编:430074
地址:中国·深圳·宝安中心区·宝源路F518时尚创意园15栋3层
地址:湖北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文华园路8号
Copyright© 2018-2021文华学院  鄂ICP备09023313号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